本報訊近日,開江縣人民法院任市法庭成功調(diào)處一起因交通事故賠償款引起的家庭糾紛。
2014年,開江縣任市鎮(zhèn)村民張某在外務工時發(fā)生交通事故,不幸身亡。隨后,法院判決保險公司在車輛保險范圍內(nèi)支付張某的兒子、父母各項賠償款共計48萬元。由于張某的兒子張小某當時正在讀書,因此,該筆賠償款交由張小某的叔伯和姑母保管。張某的父母已近八旬,張某的離世給這個家庭帶來了巨大的打擊,不久,張某的父親也離開了人世。
爺爺去世后,張小某便向自己的叔伯和姑母提出,希望分得父親死亡后自己應得的賠償款,但卻遭到了叔伯和姑母的拒絕。無奈,張小某只好將自己的叔伯和姑母起訴至開江縣人民法院任市法庭,要求分得自己應得賠償份額并代位繼承爺爺應占賠償份額。
考慮到該案當事人多,且屬于家庭糾紛,為了更好更快地化解原告和被告之間的矛盾,承辦法官決定對該案實施調(diào)解。隨后,法官找到原告張小某,詳細了解他起訴的原因和對賠償款分割的想法。由于張小某的叔伯和姑母都在外地打工,承辦法官就通過電話與他們進行溝通,傾聽他們對賠償款分割的意見。隨后,法官將雙方的意見告訴了對方,并對他們進行了調(diào)解。當事人被法官的耐心和細心打動了,最終達成調(diào)解協(xié)議,張小某最終分得賠償款16余萬元,并向法院申請撤訴。